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部门工作例会纪要2016-29号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6-03 浏览次数: 536

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祝耀明主持召开处务会。凌辉、彭玲、刘戟、张俊梅出席会议。李秀梅、曹永兴、戴锦良、朱荣强、陶爱平、吴嘉佳、倪利群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明德楼410A空调压缩机的相关情况。明德楼410A空调无法正常使用,经请空调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发现,该空调压缩机老化无法正常使用,建议更换压缩机,费用为1875元。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按照学校相关手续进行。

二、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学生公寓23号楼开水机的相关情况。学生公寓23号楼开水机内胆因正常损耗,已无法正常使用,经联系原建设单位,更换费用为1万元。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按照学校相关手续进行。

三、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直饮水机的相关情况。学校办公区域的直饮水机(60台)租赁合同将于2016年9月20日到期,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进行租赁合同续签,相关手续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四、          会议听取综合科科长彭玲关于学校保洁和维修耗材采购单位确认的相关情况。为落实《上海政法学院保洁和维修等耗材采购管理规定》,优选保洁和维修等耗材采购单位,后保处组织相关人员于2016年5月9日、23日对青浦市场和砖桥市场进行了考察,汇总保洁用品、维修耗材市场调研明细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由学校资产设备处、计财处、审计处、后保处组成的评审组最终确定采购单位。

会议还就暑假工程、学校班车招标、充电桩招标、新校门东侧停车场改造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决定各项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有序进行。

 

 

后勤保障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