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 部门工作例会纪要 |
2016-47号 |
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上午,祝耀明主持召开处务会。凌辉、彭玲、刘戟、张俊梅、出席会议。蔡弘、曹永兴、戴锦良、朱荣强、陶爱平、吴嘉佳、倪利群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本周工作的相关安排进行了汇报,本周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上周所开的安全用电专题会,本周对校园安全用电进行相关检查;
2. 运动会相关准备工作;
3. 节能平台三期验收工作;
4. 灯光球场灯具更换项目的相关招标情况;
5. 医务室修缮项目的相关情况;
6. 已完成项目的送审情况。
二、 会议听取综合科科长彭玲关于综合科工作的情况汇报。结合上周工作情况,和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堂电梯使用情况;
2. 各食堂需添置设备统计情况,科室已出具相关意见,同意各食堂的添置申请,待开相关专题会议确定;
3. 根据老师关于教工一号楼路灯、路面、垃圾桶位置的情况,进行了解与核实,如需进行整改,尽快实施;
三、 会议听取卫生保健科科长张俊梅关于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的情况汇报。根据学校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则制度,医药公司药品采购项目,已提交相关招标需求给资产设备处,并由资产设备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药品采购来源。
四、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教工餐厅燃气报警系统的情况汇报。教工餐厅燃气报警系统维保协议已于2017年6月29日到期,根据相关服务情况,维保情况良好,现考虑进行续签合同,按照合同价格,费用为6500元/年。会议决定,按照学校相关手续,进行合同续签。
五、 会议上,祝耀明对后勤保障处下阶段工作安排做了通报。具体工作如下:
1. 为对校园环境进一步进行治理,由后勤保障处与经济法学系进行合作,后勤保障处对学校河道进行拟进行美化治理工作,经经济法系邀请水质监测部门对我校河道水质进行检测的结果,学校河道水质达到2级水质,有利于种植水生植物,后勤保障处拟对河道进行维护,购买一批所需材料,费用为1万元左右。
2. 2016年度物业管理预算费用共1750万元,今年4月1日起,上海最低工资及社保金上调,根据物业合同,经保卫处、学工办、后勤保障处、物业公司测算,需增加物业费每月13.4万元,现与上房物业反复沟通,现确定每月增加费用8万元,2016年4月至11月应增加物业费64万元。
3. 为保证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校园安全,拟聘用以下人员为学校非在编人员:吴嘉佳,男,33岁,大学本科(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应用),人事代理性质,主要从事学校能源检测平台的管理工作,以信息化人员聘用;段晓华,男,58岁,技师(二级),劳务派遣性质,主要从事学校电力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李秀梅,女,50岁,技师,退休返聘性质,主要从事学校餐饮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会议还就普陀校区房屋存在的问题,三馆中央空调问题、校内两座石桥问题、河道护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决定各项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有序进行。
后勤保障处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