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2-11浏览次数:557

12月10日上午,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学校青浦校区顺利召开。会议胜利结束后,学校党政领导夏小和、刘晓红、潘牧天、刘刚、胡继灵、郑少华会见当选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全面起航致以热烈祝贺,向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与帮助上政事业发展的热心人士致以衷心感谢。

在一届一次理事会会议上,在经学校党委同意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民政局审批通过的理事会、监事会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选举叶玮担任理事长,王静、王晓宇担任副理事长,王晓宇兼任秘书长。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确认将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申报设立为慈善组织,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理事会下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机构并聘任了秘书处工作人员。

在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上,经无记名投票,选举高志刚担任监事长。监事会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了之前召开的一届一次理事会会议内容,确认会议符合《章程》要求,合规有效。

夏小和、刘晓红等在会见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时表示,学校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与社会资源参与办学工作。自划转至教委管理以来,特别是学校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学校紧紧围绕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在市教委与市民政局的倾力支持与全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热心高等教育事业与公益事业同仁们的无私帮助下,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全面开局。夏小和、刘晓红要求,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要遵循《章程》,依法依规开展公益事业,全面助力学校“十四五”发展大局,为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提供新方案、挖掘新潜力、贡献新力量。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要求,近期,秘书处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金会注册资金进行验资并完成最后注册手续,上报上海市民政局审核发证。

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21年12月10日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电话:(021)3922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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