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启动

信息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88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法律学院(调解学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通过开展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突出把“学思想”“重实践”落实到法学人民调解实践教学实践中,使之成为破难题、解民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4月25日,法律学院(调解学院)做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者——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出征仪式暨学院“律宏奖教(学)金”颁奖仪式在学校成德楼四楼报告厅举行。校党委副书记、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刚,学生工作部部长丁永建、合作发展处处长王晓宇,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调解学院院长侯怀霞,石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吕升昂、党工委副书记季洪雷,上海律宏(湛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冬艳以及法律学院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学校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深入基层,指导法律学院(调解学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切入点,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拓展法学特色专业优势,精心策划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鼓励拥有法学知识和有志于调解工作的学生走进乡镇街道,参与社区调解与多元解纷工作,引领青年学子成为弘扬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积极践行者。

刘刚在实践活动出征大会上指出,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的实践举措。法律学院(调解学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切入点,将“专业发展+学生实践+思政育人”三者紧密结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和履行职责结合起来,既继承弘扬了“枫桥经验”的优良传统,又创新丰富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是一个有深度、有温度、有创新的品牌活动。

活动中,法律学院辅导员王元以“自主”“多元”“励志”为关键词,介绍了本次专项实践活动的背景意义、整体架构和活动预期。调解教研室教师代表赵园园副教授表示要进一步教育学生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拥护者、传承者和践行者,通过拼搏创新,用心研究“枫桥经验”。

学生代表韩露表示,要通过此次行动,将自身专业知识与调解技巧运用到现实社会生活中,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作为第一个达成合作意向的实践基地代表,石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吕升昂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枫桥经验”的现实意义出发,充分肯定了此次专项实践活动对于街道法治建设以及学生专业见习的积极意义。希望同学们心里有群众、手中有技能、脚下有道路,街道将全力支持学校工作,积极为调解人才的培养贡献力量。

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季洪雷共同为石泉路街道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实践基地揭牌。

会上举行了“律宏”奖教(学)金颁奖仪式,上海律宏(湛江)律师事务所黄冬艳主任感谢上海政法学院数年来对律所的大力支持,希望同学们珍惜机遇,不忘回馈母校、回馈社会。

调解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介绍了律宏奖教(学)金的设立背景及2021-2022年度评选情况,并为获奖师生颁发了奖状和荣誉证书。

最后,刘刚向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队长吕铭和同学授旗并宣布出征仪式圆满落幕。

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专业知识学习、调解技能实践的全过程,将法学调解专业知识转化为破难题、促发展、解民忧、办实事的生动实践。(王元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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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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