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谢根华、纪委书记霍光带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对国际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机关党群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市司法学校党委已于6月份对各自部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附件中目录条目,整理好相关材料,开展好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已上交至学校纪委。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各部门2011年1月至今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与督查。检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领导详细汇报了部门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先后查看了相关台账,并及时指出了各部门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谢根华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党务公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党务公开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方式和具体体现,要充分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他要求各部门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开的规范性及公开的形式上下功夫,针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要继续对照《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日常党务公开工作,使党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于喜敏撰稿、方乐莺摄影)
学 校 纪 委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