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1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要求,上海政法学院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招生纪律,全程参与、重点督察关键环节,顺利完成了2012年的招生工作。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认真贯彻市教委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并重,进一步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积极推进“阳光招生”。截至目前为止,未出现任何违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投诉。

 

监察室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