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学校监察室进一步加强了对今年招生工作的领导。目前学校研究生、专升本、首届插班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专升本、插班生招生由学校自主命题阅卷的特点,监察室对有关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并签订了保密责任书,对命题和阅卷教师采取封闭式管理,对插班生面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录音。全程参与了硕士研究生考试试卷的复印、装订、运送、批阅、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监督工作。至今未发生考试试卷泄密问题。
针对今年的秋季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室将对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内容的阳光招生政策和遵守招生工作“十不准”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落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招生监督机构设置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监【2014】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成立了2014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由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学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全程参与今年的秋季招生工作。
学校监察室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