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10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要求,上海政法学院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招生纪律,全程参与、重点督察关键环节,顺利完成了2014年的招生工作。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市教委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积极推进“阳光招生”。截至目前,未发现任何违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投诉。

 

监察室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