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继灵副校长主持召开分管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16-04-21

4月19日上午,胡继灵副校长在求实楼416会议室主持召开分管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财处、后勤保障处、信息办、基建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胡继灵副校长组织传达学习了《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读。对职能部门需要履行的职责和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明确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二 是要不断强化学习教育,熟悉各级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对规定做到熟练掌握、入心入脑;三是在全面抓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扎实推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潘高荣 撰稿)

 

基本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