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校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责任担当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时期,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年货节礼券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等。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走正道、扬正气,坚决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推动崇廉尚洁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坚决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学校纪委办

 2019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