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警务学院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法律硕士(智慧警务方向)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聘任要求及程序
1.增补学科专业(方向):法律硕士(智慧警务方向)。
2.导师任职条件以《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的规定为准。
3.聘任程序:
(1)校内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应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024)》(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2024)》(附件3)、《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表(2024)》(附件4)。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审核后,申请人提供的原件予以返还,复印件存档。
(2)警务学院初审申报材料后,由研究生处复审,最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确定增补硕士生导师名单。
二、校外兼职导师聘任要求及程序
1.增补专业(方向):法律硕士(智慧警务方向)。
2.校外兼职导师任职条件以《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的规定为准。
3.聘任程序:
(1)拟聘兼职导师的人员由校内导师推荐,填报有关申请表与尽职情况表,并通过校内导师提交至警务学院。
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应填写《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2024)》(附件6)、《上海政法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尽职情况表》(附件7)。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可以提交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审核后,申请人提供的原件予以返还,复印件存档。
(2)警务学院审议通过申报材料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5月11日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主教512A办公室(3922523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024).docx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2024).docx
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6: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2024).xlsx
警务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