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4-08  浏览次数:41

一、学院概况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蝉联第11~14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师资力量雄厚,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云耕同志为学院名誉院长,学院还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 100 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我院从事成人高等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能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校师资和综合资源优势,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努力建设教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成人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定位是:建成为以学历教育为根本,非学历教育培训为学历教育服务,以法学为主干,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适应法治国家和上海现代化建设需要、精干而富有特色的成人教育学院,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经济和社会管理人才。

二、办学特色

(一)积极拓宽专业口径,专业特色鲜明

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一个法学特色的院校,近年来在发挥法学专业特色,拓宽专业口径,优化专业结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特别是在专升本教育方面,由2005年单一的1个法学专业拓展为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法学(企业法律顾问方向)、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英语、劳动与社会保障、工商管理、经济学1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新增了与法学或法律应用密切相关的专业,从而实现了由单一法学类专业,向以法学为主干,经济、管理、语言等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转轨,与同类兄弟院校形成了错位发展。

(二)注重成人教育的社会需求,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创新

1.适应社会需要,在专升本法学类专业中,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培训联动的教学改革。我院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基地”和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的“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定报名点;是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上海考试报名点;是市民政局、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上海考点。结合我院现有的三个国家和市级资格考试报名以及培训点,先后推出三个专业方向,即: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法学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方向)、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师方向)。并将上述三项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在三个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环节中,积极探索培养“学历+技能(资格证书)”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2.为适应成教教学需求,缓解工学矛盾,我院在各专业中开设了自学课程,采用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教师讲授为课程总课时的50%,对课程重点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课程相关内容通过学生自学、网上看视频、网上答疑、作业和小论文、主题讨论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为你节省了上课时间,最大限度的缓解了“工学矛盾”。

3.为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整合、共享成人高校之间的优质教学资源,我院与上海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共同率先开展西南片7所成人高校校际合作课程改革的探索。7所院校共同组建了“六校成人高等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协作组”,利用协作组这个平台,将7校的优质课程、精品课程拿到协作组设立的网络平台,从而实现7校间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

(三)教学点分布广泛,方便学员就近入学

根据成人教育地域性强的特点,学院在徐汇、长宁、浦东、闸北、青浦、南汇等区均设有教学点,且各教学点交通便利,方便学员就近入学。

三、主要专业简介

(一)专升本

1.法学专业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诉讼法专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犯罪学等。

2.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专业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我院是上海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方向的高校。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民事诉讼法专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等。

3.法学(企业法律顾问方向)专业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我院是上海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方向的高校。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专论、企业管理概论、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等。

4.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师方向)专业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基础、社会工作概论、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社会保险与福利、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法学概论、城市社会学、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公共关系学、社区工作、社会统计学等。

5.行政管理专业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法学与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应用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政治学理论、行政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行政组织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中国文化概论、公共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现代行政领导学、法学概论、经济法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6.英语专业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掌握英语与法律专业知识相结合、能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所急需的应用性紧缺人才。主要课程:英语阅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高级英语、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国家概况、语言学概论、英国文学概论、民商法概论、商务英语、法律英语等。

7.工商管理专业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组织行为学等。

8.经济学专业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中国经济史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二)高中起点本科

行政管理专业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行政学原理、行政组织学、政府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管理心理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等。

(三)专科

1.法律事务专业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等。

2.工商行政管理专业

主要课程: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管理学概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法等。

3.公共事务管理专业

主要课程:管理学、行政学原理、社会工作概论、公共政策与公共事务管理、公共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公共经济学、公共关系学等。

四、2011年招生专业及相关情况

 

招生专业

学历层次

考试科类

学习形式

教学点编号

学费

法  学(委培)

法学类

业余、3年

2、3、6

3200元/每学年

法  学

1 、2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1

法学(企业法律顾问方向)

1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师方向)

1

行政管理(委培)

经管类

8

行政管理

1、5

工商管理(委培)

7

工商管理

1

经济学

1

英  语

文史类

1

行政管理

文理兼收

业余、5年

1

3200元/每学年

法律事务

文理兼收

业余、3年

1

3200元/每学年

公共事务管理

1、2

工商行政管理

 4、6、7、8

 

五、教学点简介

 

编号

教学点

地址

上课时间

1

徐汇

蒲汇塘路99号(漕溪北路口)

浦东:双休日的一天;其他:双休日的一天和平时的一个晚上

2

浦东

东方路1600弄(蓝村路口)文建高级中学

3

南汇

川南奉公路6116号浦东公安分局交警二支队内

4

闸北

和田路410号(近柳营路口)古田中学内

5

长宁

定西路1300号(邻近中山公园,安化路口)长宁区业余大学

6

青浦

青浦团校华科路158号区委党校内

7

伯乐

乌鲁木齐南路205号(肇家浜路口)

8

新时代

青浦区浦仓路88号

 

六、报考条件及统考科目

 

层次

科类

统考科目

2010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报考条件

优惠政策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141

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应届、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1.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以及荣获区、县、局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加20分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2.专科考生可选考“能力考试”,用能力考成绩录取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70%,用能力考成绩录取的考生在高起专补填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

经管

政治、英语、高数(二)

120

文史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00

文理兼收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史地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理化

文科:201分

理科:175分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本市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文理兼收

语文、数学、英语

文科:134分

理科:100分

特别说明:如某专业或教学点录取人数未达到开班人数,学校将视情况调整录取专业或教学点。

 

七、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8月12日-21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报名,网址:www.shmeea.edu.cn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

8月25日-29日8:30-16:30到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山西路1538号上海律师会堂706室)进行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本人填写并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拍摄数码报名照,不得委托他人。

(三)现场确认须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含复印件);2.学历证书(含复印件);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有关证书或证明;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在沪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

(四)考试时间:10月15日-16日

 

八、联系电话及地址

(一)咨询电话:64877173  64870881

(二)专升本高复强化班(法学类)报名电话: 54256766  64413233

(三)校园网:www.shupl.edu.cn/web/jxjy      

(四)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总部地址:中山西路1538号上海律师会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