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教师等三项优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03  浏览次数:2630

各教学点:

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表彰在成人教育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的老师与成人教育工作者,上海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在上海市成人高等院校系统中开展2015—2016年度成人教育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三项优秀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树立典型,调动广大成人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教师等三项优秀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成协(院校)[2016]第2号)相关规定, 现就关于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三项优秀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充分调动成人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激发对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荣誉感,鼓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成人教育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上海市成人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时间和范围

评选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20日

评选范围:我院各教学站点从事教学、管理和班主任工作的教职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成人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在成人教育教学工作中锐意改革,勇于实践,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3.教学内容针对性强,采用适合成人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好。

4.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每学年完成一定时数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5.注重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6.在上海市成人高校从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四年及以上者

7.在同等条件下有各种获奖者优先(指教学获奖、教材获奖、论文获奖、科研获奖、课件、教改项目获奖等)。

(二)优秀管理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成人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努力研究和探索成人教育的规律,积极参与成人高等教育研究工作,勇于创新,善于总结经验,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

4.在上海市成人高校从事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四年及以上者。

5.在同等条件下有各种获奖者优先考虑(指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的论文获奖、科研获奖、教改项目获奖等)。

(三)优秀班主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成人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品行优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爱护学生,具备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3.热爱成人教育事业,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熟悉成教学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在实践中形成一套科学、有效、具有推广价值的学生管理办法。

4.善于开展学习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在培养学生成功、成才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5.所带班级平均成绩优良,学生遵纪守法,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同学之间团结互助,学生活动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无治安、刑事案件。

6.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者(含在编或外聘、校内或校外教学点的班主任)。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必须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通过评比活动促进工作提高、促进事业发展。各教学站点要开展有效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学历教育中心认真组织初审,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公布。评选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1.在2016年4月底发出评选通知,告知各教学站点并进行宣传,具体部署评选工作。

2. 各教学站点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各教学站点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坚持根据自下而上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遴选合格的推荐对象,并做好相关先进资料的收集整理。

3.由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牵头,成立评比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评比工作。各教学站点将申报名单上报学历教育中心,学历教育中心通过一定程序确定三项优秀候选人的提名名单,并在院内公示通过。

4.学历教育中心对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最终公示通过的提名,组织上报“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评比工作小组。

五、名额分配: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工作者各1名优秀班主任1-2名

六、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材料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形式申报,各教学站点不再需要送报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要求各教学站点将优秀教师等三项优秀评选推荐文件,完全按附件样张格式,以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名义推荐。

2.每位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须填写《推荐表》(按附件样张格式),主要事迹栏填写不超过500字的事迹概述。

3.每位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还需提交一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文字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在1500字左右。附反映学习、工作或生活的照片1张,照片可附说明。

4.文字材料格式要求:标题宋体粗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A4纸),1.5倍行间距。

(二)电子文档要求:

1.每教学站点递交1个压缩文件(rar 或 zip 格式),文件名为教学站点名称,如:徐汇.rar

2. Word电子文档形式申报材料。Word 文档应包含下列三部分内容组成,并严格按照这三项次序排列。

(1)“优秀教师等三项优秀评选推荐文件”(文字版)。

(2)“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推荐表”(请按顺序排列)

(3)“先进事迹材料”(按推荐表顺序)

(三)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5月20日-2016年5月25日之间,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给刘爱武老师:liuaiwu70@163.com,并确认得到邮件回复。

请各教学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禁止刷票行为。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

成人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教龄

主要教授

课程名称

成教教学

年限

主要事迹:(500字)

 

 

 

 

 

 

 

 

 

 

 

 

 

 

 

承担的教学任务情况

 

 

承担成人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填表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

成人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

单位

现任职务

职称

成教年限

主要事迹:(500字)

 

 

 

 

 

 

 

 

 

 

 

 

 

 

 

 

 

 

 

 

个人简历:

 

 

成果及获奖:

填表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

成人教育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参加班主任工作时间

学历

职称

现带班数

及学生数

   班         人  

主要事迹:(500字)

 

 

 

 

 

 

 

 

 

 

 

 

 

 

 

 

 

 

 

班主任工作经历:

 

 

 

 

 

 

 

成果及获奖:

 

 

 

 

 

 

填表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