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10


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学校本部: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

教学点地址:杨浦区国达路58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决策机构:本校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业务机构:继续教育学院

工作机制:招生工作具体由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七、招生专业及说明

招生3个专升本专业:1.法学专业,属法学类;2.财务管理专业,属管理类;3.工商管理专业,属管理类;

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学费标准:96/每学分。按3200/每学年预收,学业结束按学生实际修业学分结算,多退少补。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习形式:业余学习;

招生范围:委托培养和社会招生;

专业加试要求:无。

八、学习形式

■业余  □ 函授  □ 脱产

九、学制与年限

学制:3年。最短学习年限2.5年,最长学习年限5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十一、录取规则

1.招生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

2.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本人报考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过线人数超过录取人数时,根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3.考生成人高考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且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按政治加外语、外语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且三门科目成绩相同,在不能调整计划的情况下做退档。

十二、学费标准

根据[沪价行(2000)第180]文件规定,学费标准为96/学分,总计100学分,9600元。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本校纪检监察室:021-39225811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www.shupl.edu.cn/jxjyxy

联系电话:021-64277796  

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十五、其他须知

1.学校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招生简章、统一宣传口径。

2.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及程序做好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3.参与招生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好职责范围内与招生工作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我校校外教学点经审批,新增一个教学场所:政益路48号,根据教学需要,学生会安排在两个教学场所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