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上海政法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工作条例》,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现制定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本计划和毕业论文大纲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2026届(246人:法学专业85人、财务管理专业22人、工商管理专业139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工作。
一、组织分工
1、学校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的毕业论文工作。
2、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务处的安排,拟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发放毕业论文材料,检查论文工作进程及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毕业论文各类检查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汇总和保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成绩、各种管理过程材料和工作总结。
3、相关二级学院与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共同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各项具体工作。相关二级学院负责拟定毕业论文备选参考题,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举办毕业论文辅导讲座,组织学生选题,下达论文任务书,组织论文指导、各类检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论文审查和评选优秀毕业论文等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论文进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步骤
毕业论文工作主要包括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时间安排在2025年10-12月。该阶段主要是相关二级学院拟定毕业论文备选参考题,开办论文写作辅导讲座,指导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汇总、审核学生选题情况和指导教师情况。
2、中期论文撰写阶段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该阶段主要是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论文,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将在期间进行中期检查。
3、后期成绩评定阶段
时间安排在2026年4月后。该阶段主要是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与专业相关学院组织论文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评选优秀论文,以及毕业论文的审查、归档、总结工作等。
(论文工作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见“上海政法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
三、注意事项
在毕业论文工作中要注意:
1、在前期准备阶段,由二级学院提供论文选题,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发布,要确保课题大小适中,并有一定的深度、广度和现实意义;原则上要做到一人一题。
2、指导教师应由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要注意增加高级职称指导教师的比例。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10名,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与学生沟通交流。
3、选题和指导教师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需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报继续教育学院。
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必须在前期准备阶段填写,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并经指导老师审批。
5、在论文撰写阶段,指导教师要及时指导学生,并保存好相关指导记录。
6、论文目录、格式应按规定编排(详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信息中心-通知公告–毕业论文撰写基本格式及样文”),定稿论文需使用统一封面,论文摘要和研究综述应在论文正文的最前面。
7、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时间安排做好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8、在成绩评定中,学生论文成绩必须与论文质量相符,成绩评定书各栏内容都应当具体明确。按以下比例综合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人评分占30%,答辩小组评分占40%。
为防止成绩偏高或偏低,同一专业成绩比例,可适当控制,一般90分以上者不超过10%。对于不按时间规定完成毕业论文的,成绩作“0”分处理。
凡90分以上(含90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以及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论文,应有复审答辩评分表与复审答辩记录。
9、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教师。
10、毕业论文归档材料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毕业论文主要管理文件和相关表格(包括毕业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论文工作要求、毕业论文撰写基本格式及样张、毕业论文报告纸以及本年度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等),均可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信息中心-通知公告–毕业论文撰写基本格式及样文”查看下载。
请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上的安排,以及我校毕业论文工作条例、本专业论文大纲和我校毕业论文工作要求操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本学年的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完成。
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上海政法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或 负责人 | |
2025年9月15日— 2025年10月12日 | 联系教学点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做好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 联系二级学院制定毕业论文大纲 | 学历教育中心 教学点 专业相关二级学院 | |
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1月10日 | 教学点做好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动员及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学生参加毕业论文撰写指导学习 | 教学点 学生 | |
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毕业论文工作通知,二级学院落实指导教师,并拟定论文参考题,反馈学历教育中心 | 教务处、学历教育中心 相关二级学院 | ||
2025年11月11日— 2025年11月30日 | 学生明确学位/非学位论文,选定后在论文参考选题中选定论文写作题目或自拟题目。 | 学历教育中心 | |
2025年12月01日— 2025年12月07日 | 指导教师:
学生:
教学点:协助指导教师开展工作并督促学生在相应时间截点内完成相关工作 | 教学点、 指导教师、学生 | |
2025年12月08日— 2026年2月15日 | 学生开始撰写论文,完成第一稿,上传平台 | 学生 | |
指导教师审阅第一稿论文,提出修改意见,保存好相应的指导记录 | 指导教师 | ||
2026年2月16日— 2026年3月15日 | 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第二稿,再次上传平台,同时开始论文的第一次查重检测,要求:原则上复制比不超过30%(不含本数) | 学生 | |
指导教师审阅第二稿论文,结合论文第一次查重检测报告,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 指导教师 | ||
2026年3月16日— 2026年3月31日 | 指导教师就论文要素、格式及内容进行审核 学生根据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论文形成终稿,报导师同意后,上传终稿并再次查重 | 指导教师 | |
要求:论文终稿查重检测要求复制比必须低于30%(不含本数) 如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 | 学生 | ||
2026年4月1日— 2026年4月10日 | 指导教师填写论文评语,做成绩评定 | 指导教师 | |
2026年4月11日— 2026年4月20日 | 评阅老师评阅学生论文,填写论文评语,做成绩评定 | 评阅教师 | |
2026年4月21日— 2026年4月25日 | 统计、公布毕业论文相关成绩 | 学历教育中心 | |
2026年4月26日— 2026年5月5日 | 组织答辩小组,拟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统筹答辩前期工作 | 学历教育中心 专业相关二级学院 | |
统计拟申请学位学生人数 | 教学点 | ||
2026年5月6日- 2026年5月17日 | 论文答辩 | 组织论文答辩工作,具体答辩方式、时间及方案会另行发布 | 学历教育中心 专业相关二级学院 |
2026年5月17日- 2026年5月30日 | 毕业论文归档 | 1.学生在论文撰写系统中完成归档工作,包含开题报告、关键词、研究方向、毕业论文、查重报告。 | 学生 |
2.教学点采集整理学生毕业论文材料:毕业论文封面、成绩评定书、任务书、论文定稿。 | 教学点 | ||
3.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交付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归档。 | 学历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