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法典,公益先行上海市生态环境法典公益研修班在我校举行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6-07-24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面提升上海市生态环境普法宣讲、行政执法、依法治理专业化水平,由上海市司法局主办、上海政法学院承办的上海市生态环境法典专题研修班顺利举行。研修班以公益形式面向上海市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全体成员、市级生态环境相关执法机构业务骨干、各区司法局普法工作负责人开展。

开班式上,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罗立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制度,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新阶段。他强调,此次研修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法典贯彻实施的具体行动,也是校地协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务实举措,希望各位学员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

本次研修班依托我校今年3月成立的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研究成果,聚焦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及法律责任和附则编,邀请参与立法的权威专家、高校知名学者和实务部门法官进行系统解读与案例剖析。

此次研修班不仅是一次生态环境法治理论的系统性学习,更是一次对业务能力的锤炼与法治责任的再夯实。

参训学员表示,此次研修班课程设置系统性填补了学员对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性学习需求,从总则编的法理奠基,到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及生态保护各编的深度解读,再辅以法官的鲜活案例分析,极具指导性;在组织管理上,会务保障细致周到,紧凑高效的日程与良好的后勤服务相配合,学员得以心无旁骛地投入学习。学员们衷心感谢市司法局及上海政法学院的精心筹备,全体学员将以此研修班学习为新起点,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执法效能,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坚实力量。

长期以来,上海政法学院一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今年3月,学校举行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并成立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完善与实施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后续,上海政法学院还举行了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解读学术讲座,依托校地合作平台成立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青浦工作站,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领域的贡献和影响。

未来,上海政法学院将以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为依托,持续深化与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生态环境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路径,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队伍、服务美丽中国战略贡献力量。


源|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

文、|汤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