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一)品牌优势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北方大学、华北大学。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获评A类学科的总数共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法学院的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传承了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的红色血脉。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法学院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在2004、2009、2012、2017、2022年教育部历次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名第一或A+;2018年在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2年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法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是全国首批获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全部二级学科,设有全国首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5、2014、2018、2022年四次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21年荣获全国法学院校中唯一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学校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体育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海外利益保护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学校现有40余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经济学、经济与金融、审计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广播电视编导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监狱学、社会工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和社会工作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法学专业(人工智能法学方向)为全国首家本科招生专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电视纪录片3个本科专业方向为全国首创,得到了业内高度认可。监狱学、社区矫正专业在“2025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获评A+,位居全国第一。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简称“中国一上合司法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2017年,中国一上合司法培训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学校现有青浦(主校区)、普陀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现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4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00余个,其中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九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校园)”称号,连续六次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二)权威师资
核心课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为主,上海政法学院骨干师资将承担部分课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37位专家入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或主要成员,人数居全国法学院校首位;先后有16人次走上“共和国讲坛”,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17人入选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8人荣获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于中国的2个法学类教席均在本院。上海政法学院现有教职工近千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约4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约95%,近30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宝钢优秀教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教学名师、东方英才、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
二、课程安排及教学办法
线下双休日授课,面向上海及周边招生,在上海政法学院校园授课(预计2026秋季10月底开班,具体时间待定)。
经济法学专业课程安排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宪法学、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论、法学前沿、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法律专业外语、法律检索、法理学专题研究、金融法、规划和产业法、竞争法专题研讨、企业和公司法专题研讨、财税法专题研讨、破产法专题研讨、公司法疑难案例分析。
三、学习期限
学习时间约一年半,自开班之日起计算。
四、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无年限要求(备注:此条是与同等学力项目衔接必备的条件,仅参加学习者无须具备该条件);
3. 大专学历者,参加课程班课程的学习,可获得结业证书。
五、报名手续和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8-10月
2. 报名流程
(1)提交电子材料
请点击
民商法学专业(上海政法学院合作班)报名登记表.docx获取报名表
填写报名表后,请将以下材料整理为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不要打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ruclawtraining@163.com
①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签字版各1份)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③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蓝底高清电子证件照
⑤缴费凭证(系统截图或转账记录)
(2)邮寄纸质照片
请将一寸证件照1张、两寸证件照1张(蓝底,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08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收件人电话:010-82509216。请使用EMS或者顺丰普通快递,可直接送到办公室,其他快递及同城闪送学院无法接收。
3.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4. 咨询电话/微信
张老师:010-82509216,13501347558(微信同号)
韩老师:010-82509212,13810332090(微信同号)
潘老师:010-82509253,13522924868(微信同号)
六、 收费标准
培训费60000元,一次性缴清,开班后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统一开具培训类票据。书费由本人自理。
七、 缴费方式
1. 链接缴费:学员通过点击缴费链接,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民商法学专业(上海政法学院合作班)缴费链接
2. 汇款缴费:通过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法学院2026课程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法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62515728。
八、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可以结业,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分别颁发教育培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