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佘山论坛”(第2期)|“网络时代的刑法客观解释路径”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者:张晨发布时间:2022-12-28浏览次数:713

数字法治论坛是“有组织科研”的重要载体和组织形式。其中,数字法治“佘山论坛”是为我校教师开展数字法治研究提供学术交流与资源共享的平台。202212271430,上海政法学院数字法治“佘山论坛”第2期顺利召开。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陆一敏博士主讲,内容为其发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的论文:《网络时代的刑法客观解释路径》。我校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吴何奇主持本次论坛,刑事司法学院讲师段蓓、杨玉晓参与与谈。


讲座伊始,陆一敏博士认为传统犯罪行为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呈现出行为对象的数字化与行为手段的电子化,刑法规范文本所使用的用语相应地具有了网络化的词义内涵。随后,陆一敏博士指出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目标是解析刑法条文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规范意义,应当舍主观文义解释而择客观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在存在论意义上只可能是主观的,客观目的解释这一解释方法存在先天的逻辑缺陷。最后,陆一敏博士提出主观目的解释可以与客观解释论立场兼容,主观目的解释可以作为客观文义解释的限制或补充。同类解释规则可以视作主观目的解释对体系解释的补充,对“同类”的判断应当重视行为的实质可罚性。

与谈环节,段蓓博士表示此次讲座令人受益匪浅,她指出将主观目的解释兼容于客观解释论立场的观点颇具新颖性。她认为传统犯罪在网络中的异化对刑法教义学固有体系带来了冲击,规范保护目的和目的解释间的关系依然值得更深一步的研究。杨玉晓博士认为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功能主要是对变异的犯罪行为进行规制,网络视域下解释方法之间很难分出优劣,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解释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方法。

讲座最后,吴何奇博士向与会师生介绍了我校数字法治论坛系列活动的概况与规划,感谢与会师生对数字法治论坛系列活动的关注,诚挚邀请与会师生在数字法治“佘山论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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