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华 | 教授

发布者:马叶俊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次数:4901

  

 

郑少华,现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委员。兼任教育部法学类教指委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自由贸易区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等职。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纪委监委等实务部门兼任咨询专家或法律顾问等职。曾任华东政法学院学科办主任、科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长期致力于环境法学、经济法学、涉外法治、生态文明法治、自贸区法治等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各3项,先后在《中国法学》等期刊与重要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上海市哲社奖等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10余项。主编《自贸区法治评论》《数字法治评论》等学术辑刊。入选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法、经济法、自贸区法治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3项;先后在《中国法学》《东方法学》等期刊与《解放日报》等报刊上发表100余篇论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文摘转载(摘)近二十篇;获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上海市等科研与教学奖十余项;出版《生态主义法哲学》等专著两部;主编《自贸区法治评论》与《数字法治评论》辑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