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前沿讲坛第53讲预告】丁轶:《立法形式规避: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以经济特区立法为对象》

发布者:马叶俊发布时间:2023-12-10浏览次数:199

讲座题目:《立法形式规避: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以经济特区立法为对象》

讲座时间:2023年12月11日18:30

讲座地点:汇知楼107会议室

主讲人:丁  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岗位特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刘 军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办单位: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丁轶,法学博士,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岗位特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地方法治、地方立法、基层治理、央地关系。在《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读书》等刊物发表文章五十余篇,多次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曾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第27次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四届孙国华法学理论青年学术成果优秀奖等奖励多项。

讲座内容

立法形式规避是一种发生在经济特区立法中的现象,表现为拥有双重立法权的经济特区立法机关,有意识地在经济特区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之间作出倾向性选择,从而通过前者覆盖后者的方式,力图规避某些立法难题。立法形式规避之所以产生,其根源在于国家对经济特区制定的两种立法形式存在着制度逻辑上的差异。立法形式规避容易进一步加剧不同地区间的立法不平等局面、加重立法变通权行使中的机会主义倾向以及增加法院的审判工作量,相应地,对于该行为的有效应对,既需要从中央专属立法事项的适度共享入手实现某种“增量控制”,也需要从现有经济特区法规的有效清理入手实现必要的“存量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