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下午,上海政法学院“名家讲坛”第238讲在汇知楼107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郭延军教授,以“实践法理在环境法学中的运用”为题,为我校师生带来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意义的学术报告。讲座由上海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门中敬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关保英教授致辞。
讲座开始,主持人门中敬教授简洁的开场为到场师生介绍了郭教授的研究方向,然后由关保英教授致辞,关教授对郭延军教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本次讲座将带给各位师生更加深刻的有关环境法学的理解,为老师与同学们提供与法学权威深入交流的宝贵机会。

在讲座中,郭延军教授以法理学为理论框架,系统阐述了以“法权”为核心范畴的法学分析方法及其在环境法治中的具体应用。首先从法权理论的基本范畴出发,深入剖析了权利、权力、法权、剩余权等概念的内在联系,指出“法权”作为法学核心范畴的科学依据与现实意义。郭教授强调,只有深入到财产与利益层面,才能从根本上厘清法律现象的本质,实现法权结构的动态平衡。聚焦环境法学的基本范畴体系,围绕环境权利、环境权力、环境法权、环境剩余权、环境权、环境义务和环境法这七个核心概念展开系统阐述,并运用实践法理学与系统解释法,对环境权入宪入法、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性质等现实议题作出深刻回应。
在互动环节,现场师生踊跃提问。郭教授以严谨的学术态度与清晰的逻辑一一回应,其深厚的理论素养与敏锐的实践洞察赢得阵阵掌声。这场学术盛宴不仅拓展了师生在环境法与法理学交叉领域的研究视野,也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注入了新的理论活力。未来,学校将继续推动高水平学术交流,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源|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