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马叶俊发布时间:2026-07-1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通知》已于79日发布,现根据上海市哲社办有关要求,将有关申报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补充

(一)限额要求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原则上应不超过本单位2025年申报数(我校2025年申报10项,即我校2025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限额为10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

2.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715日前与科研处取得联系,由科研处报市哲社办再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社科工作办经复核无误后相应增加申报指标。

(二)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申报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成果主要合作者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连续申报三年未立项,成果无实质性修改的;80%完成度的申报成果字数不足12万字的;申报成果已在国外出版或发表过的;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出版社推荐信息与申报汇总表信息不一致的;重复率未达到要求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71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做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二、材料提交要求

因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做好申报提示和通知工作,科研处已建立项目申报群,请拟申报的科研人员进群,并按照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提交打分用电子版材料(72011点前)

申报重点、一般项目的各申请人请于72011点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书稿、查重报告、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无需在此时间提交。

为防止漏件、错件,做好项目打分工作,请各申请人发送材料后务必与科研处确认材料送达情况。提交打分用的电子材料之后可以继续对书稿和申请书进行完善。

(二)提交最终版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72511点前)

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请于72511点前提交最终版的申请书及汇总表,便于学校申请盖章,书稿可继续完善。

为避免出现错误,导致重复打印或耽误时间,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方可打印提交出版社等部门盖章。如需出版社盖章的,请尽早提交电子版至科研处审核。

(三)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及最终版电子版(72816点前)

项目申请书如需出版社盖章请务必做好时间规划,勿在最后时间提交,以防错过。

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完成相应签字、签章后,于72816点前将如下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书7(其中原件至少2份,并完成所有签字盖章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6)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与申请书内容核对一致;申请书要求是word版,书稿可为pdf版,必须内容清晰;所有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以上海政法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

1申请书7(其中原件至少2份,并完成所有签字盖章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

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

6)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与申请书内容核对一致;申请书要求是word版,书稿可为pdf版,必须内容清晰;所有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以上海政法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1申请书7(其中原件至少2份,并完成所有签字盖章

2学术著作6套;

3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与申请书内容核对一致;申请书要求是word版,书稿可为pdf版,必须内容清晰;所有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以上海政法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3室;联系电话:39225077;邮箱:keyan@shupl.edu.cn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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