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共谋”的正义——权力生产与象征支配视角下的纠纷治理

发布者:上海司法研究所发布时间:2025-10-09浏览次数:10

陈洪杰:《“共谋”的正义——权力生产与象征支配视角下的纠纷治理》,《法律史评论》2025夏季卷

摘要:从人类社会文明比较普遍的实践形态来看,通过介入纠纷、管控分歧来回应社会对秩序和稳定的基本需求,是公共权力体制实现自我生产的重要策略之一。在以正义之名干预、平衡冲突各方预期的权力实践中,符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符号不仅是简化社会沟通的信息媒介,同时也是重要的权力策略,占据领导地位的社会精英集团通过主导符号生产来建构意义想象(比如,何谓正义,以及正义与不正义的区分标准,等等),塑造与社会权力结构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符号秩序。从符号斗争或是象征争夺的内在逻辑来看,正义的首要功能就是在个体与个体,以及个体与共同体之间划出行动的准则和博弈的底线,赋予每个人对抗外部干预或强制的合法性张力。在承认个体具有多元自主性的现代性社会,基于主体间多元平等的法律预设和主权在民的政治预设,国家实施纠纷治理最为明智的做法是利用多元开放的程序分化潜力和国家的符号资本优势,充分运用象征的多义性特质建立与社会进行合作治理和象征交换的多元渠道,保证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平等开放的机会来参与建构正义的象征叙事,取得交叉共识。同时通过赋予当事人充分的程序选择权,将国家输出的正义转化为由社会进行选择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