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使用指南

发布者:段佳蓓发布时间:2025-06-27浏览次数:10


体育场馆使用指南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场馆的使用,确保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大型活动和师生日常锻炼的顺利进行,有序推进体育场馆的适时开放,积极引导全校师生参与体育活动,提升我校师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并发挥我校体育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根据我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使用指南。


第二条 体育场馆开放范围

1.搏毅馆、搏越馆:含羽毛球场地、乒乓球场地、舞蹈房等。

2.老操场:田径场、足球场及附属教学、训练场地。

3.新操场:田径场、足球场及附属板球训练场地。

4.室外篮球场:老操场北侧灯光塑胶篮球场;老操场南侧PU篮球场。

5.老操场北侧室外排球场。

6.搏越馆后网球场。


第三条 体育场馆开放对象和时间

1.正常教学和训练时间

正常的教学和训练时间内,体育场馆不对校内外个人和团体开放。

2.其他时间段

各体育场馆的开放以确保正常体育教学和训练为前提,在优先保障教学和训练之余,体育场馆主要在寒暑假、双休日和节假日对校内个人和团体开放。如遇学校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学生军训、开学典礼和场馆修缮等活动,将暂停开放。体育场馆的具体开放时间,将在体育法学院网站、公共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提前发布信息公告。

时间段:周一至周五8:00-21:00;周六日1300-2100(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的开放时间可以根据季节适当调整,具体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条 体育场馆使用要求

1.使用场馆时,应遵守场馆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场馆设施,不得损坏或随意挪用已布置定位的体育设施,确需搬移的使用后自觉还原,对有意损坏公物者将究其赔偿责任。

2.入馆者请注意自身与他人安全,使用器械时,请仔细检查器械、器材、设备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工作人员。

3.馆内不得乱涂乱写,严禁故意撞击墙面、门窗,造成损坏和破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未经学校许可,禁止在场地内悬挂或张贴宣传画、横幅等贴画与条幅。

4.入馆者应注意文明礼貌、讲究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残杂物品,严禁将胶姆糖渣吐在场地上,保证场地清洁卫生。

5.入馆者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进入运动区域人员须穿软底无钉运动鞋或各项目规定运动鞋,严禁赤膊或穿拖鞋入内。

6.入馆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请勿带入场内。如有遗失,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7.严禁携带宠物入场,不得故意高声喧哗,严禁在馆内打架斗殴、追打嬉闹等与体育运动、锻炼无关的活动。

8.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不得将玻璃制品、化学试剂、油脂物体、危险品带入或放置场内,保证场地消防安全。

9.教学、训练、竞赛期间无关人员请勿入内,以保证正常的教学、训练、竞赛秩序。

10.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如有特殊活动需提前或推迟开、闭馆时间,须事先履行报批手续。

11.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场馆用途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五条 附则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体育法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