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鑫;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 规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现行宪法的一大创造,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意义重大,过去和当下都发挥了巨大作用。这一重要的宪法规范本身仍有待释明,而欲理解和解释我国宪法上的"精神文明建设",在以文本为中心的同时还需兼顾规范以外的解释资源,探寻并反思实践中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逻辑,实现国家价值引领与保障公民精神自由之间的平衡。 更多还原
【关键词】 八二宪法; 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文内图片】
【所属期刊栏目】 法学论坛 (2015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