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要闻

第四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通知

信息来源: 中国法学创新网 发布日期: 2016-05-05 浏览次数: 322

  一、论坛主题

  “中国司法文明的历史进程与当代实践”

  参考论题:

  1、司法文明的理论内涵与时代表征

  2、法治核心价值与司法文明

  3、中国古代司法传统中的历史智慧

  4、中国古代司法文明的现代价值

  5、清末民初的司法文明变革

  6、转型中国的司法文明现况与展望

  7、司法文明与司法改革

  8、司法文明与人权保障

  9、司法文明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10、司法文明与法治文化建构

  (只要符合本届论坛主题,论文具体题目可不受参考论题的限制)

  二、论坛时间、地点、主办单位

  时间:2016年10月 (待定)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主办单位: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

  三、征文对象及参会人选

  本论坛鼓励多学科智识的汇聚和碰撞,欢迎对论坛主题有研究的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博士后积极投稿参会。

  参会人选将由指导委员会专家根据论文质量择优选定。论坛将邀请若干来自法学界和实务界的著名专家对参会论文进行指导和点评。

  四、论文要求及评优

  论文须扣环本次论坛主题,形式规范(参照《法制与社会发展》注释体例),篇幅控制在2万字以内,并于2016年9月1日之前提交至邮箱:sifawenming2016@163.com。

  本次论坛将设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论文提名奖若干,对获奖作者按照获奖级别分别进行奖励,并将优质稿件推荐至《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期刊。

  五、参会费用

  受邀参会的同学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火车票限硬卧、硬座,高铁二等座。路途较远的同学乘坐飞机需将机票价格控制在相应路线高铁二等座价格以内,且限经济舱,同时须在订票之前提前与会务组沟通)

  其他参会同学的费用请自理。

  六、论坛秘书处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章安邦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电话:0571-86711455 手机:15948724795

  蒋楠楠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手机:18064126797

  雷婉璐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手机:18686441066

  徐拿云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手机:13756477685

  有关本届论坛的实施细则及其它动态信息,敬请关注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网站(http://www.ghls.zju.edu.cn/chinese/)。

  第四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第四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指导委员会专家名单

  主任: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浙江大学、吉林大学资深教授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树义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武汉大学教授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光中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陈景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张保生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

  国际证据科学协会副主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李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学部委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胡云腾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信春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

  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徐显明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理学研究会会长

  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