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要闻

审判理论研究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中国法学创新网 发布日期: 2016-05-23 浏览次数: 302

  一、 主旨思想

  研究会在交流研讨活动中,要牢牢把握住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组织学习中,认真传达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的重要文件及讲话精神,并组织成员贯彻学习。在研究课题、研讨会和年会的选题上,紧紧围绕各相关领域亟需破解的重大法治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将个人研究融入社会发展的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围绕重点,注重实效,使研究结果更好服务于国家的重大决策。

  二、 核心工作

  (一)推进登记工作,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研究会自2007年11月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在京成立以来,经过9年的发展,已设16个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现有会领导、常务理事、理事共233人,成为我国司法理论与实务界最大最活跃的理论与实践交流互动的平台,催生了一大批优秀的应用法学研究成果,有力推动了审判事业和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研究会的登记注册工作仍未完成,研究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尚不健全,有个别的专业委员会长期以来较少开展研究活动。这种状态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研究会日常工作开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2016年,希望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在最高法院领导的关心下,在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努力推进研究会的登记注册工作,尽快健全研究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规则。

  (二)开展研究会换届的准备工作。2016年的换届工作是研究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修改研究会章程,引入理事退出机制。二是征集论文以实证报告为主,注重实证性、创新性。提高论文征集门槛,可考虑先在司法决策参考发表。原则上已发表的论文不纳入征集范围。三是注重发展会员。将那些热心审判理论研究、有一定研究能力的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发展入会,不断为研究会增添新鲜血液,将研究会办成广大会员的研究之家、温暖之家。

  (三)加强专业委员会规范管理工作。目前,个别专业委员会长期以来较少开展研究活动,已不能适应研究会繁荣审判理论研究的需要,不能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如何处理研究会与专业委员会的关系,如何加强管理和服务,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一是研究修改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检查考核,设计考核事项,届中考核打分,届满重新任命;引入退出机制,考核不合格,届中届满都可以重新考虑人选。关于“更替”问题,可以在规则中加入一节。二是召开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座谈会,请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研究会请李少平副院长、研究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开会前,请各专业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专业委员会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研究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期待。会议地点初步定在北京,会议控制在50人以内,会期半天,请李少平院长讲话。三是加强对各专业委员会的调研,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尽快形成关于专业委员会工作的调研评估报告。

  三、组织与制度建设

  (一)尽快启动研究会的登记工作。希望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在最高法院领导的关心下,在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努力推进研究会的登记注册工作,尽快健全研究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规则。需要协调的单位: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国务院办公厅。

  (二)加强档案整理工作。从2007年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到2011年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到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5年年会召开,分类整理文件,进行归档,形成电子文档,与法研所档案工作同步,形成研究会小档案。

  (三)加强研究会基础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保证研究会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必须打牢研究会工作的根基,加强研究会基础工作。一是配合法研所网站改版,充实研究会工作内容,形成研究会专栏。二是编辑会员通讯,定期向会员发放。三是编辑研究会理事手册,内容包括理事照片、简历、学术成就,供查询、交流、参考。四是建立研究会微信公号、电子邮件,加强信息沟通。五是制作研究会简介(中英文)、标志(logo)、纪念品、笔记本、会议袋,与法研所同步考虑,统一色调,一体设计。

  (四)配合法研所申请刊号。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对于凝聚各位理事、提升学术研究质量和学术品位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法研所运用以书代刊的形式尝试创办中国应用法学评论,采用调研体,注重实证性,邀请名家点评。条件成熟时,拟向国家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总局申请刊号。届时,研究会将配合开展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