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10-07 浏览次数: 1
民主与自由关系的思考
【作者】 马岭;
【机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摘要】 民主与自由关系密切,但不能等同。实行民主是为了保障自由,但其本身也需要自由的辅助。公权利比私权利距离民主更近,它本身是代议制民主制度的一部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都不完全属于权力、而主要属于权利范畴。民主与自由可能和谐,也可能冲突,民主机制本身可能构成对自由和权利的压制,还可能出现多数人暴政;自由有时也可能妨害民主,如对私权利的沉溺使人们对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漠不关心,而失去分寸的自由也会使民主陷入僵局。 更多还原
【关键词】 租赁合同; 合同效力; 合同法理论; 法定代表人; 无效合同; 五分法; 主合同; 部分无效; 合同变更; 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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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刊栏目】 案例分析 (2016年0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