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远教授主讲钱端升法学讲座第一讲:《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与历史意义
信息来源: 中国法学创新网 发布日期: 2017-03-26 浏览次数: 249
2017年3月18日晚七点,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模拟法庭以热烈的气氛迎来了钱端升法学系列讲座第一场:“《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与历史意义”。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主讲,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主持,并由钱端升先生的长子、原国土资源部副司长、教授级工程师钱大都先生致辞。清华大学法学院院副院长崔国斌、法学院院副院长邓海峰,以及民法学科的耿林、龙俊、汪洋等老师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图一:申卫星院长介绍讲座背景)
讲座伊始,申卫星院长介绍了钱端升法学讲座的设立背景与深远意义:一方面是为了纪念清华法学教育史上的杰出校友和学者;另一方面也是力争打造中国高校最顶尖的法学系列讲座,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之后,钱大都先生发表致辞。他回顾了清华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和历史使命,对法学院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并充满期待。
(图二:钱大都先生致辞)
嘉宾致辞结束后,崔建远教授正式开始讲座。他结合新通过的《民法总则》的法条,重点介绍了立法过程中一些备受关注议题。比如,《民法总则》第1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第9条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第61条第3款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问题、民法上的法人分类问题、第92条规定的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地位、第127条数据与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第187条优先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等等。
(图三 :崔建远教授讲座)
崔建远教授是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聘任的第一批共14名立法专家之一,具有深厚的民法理论功底,对于《民法总则》上述条文的立法目的、起草过程、司法实践等非常熟悉。他信手拈来,深入浅出,引人入胜。
(图四 :崔建远教授讲座)
演讲结束,崔建远教授回答了现场观众的提问。随后,申卫星院长代表学院向崔教授颁发纪念奖杯。
(图五:申卫星院长为崔建远教授颁发纪念杯)
(图六:钱大都先生与法学院领导、教师合影)
附:钱端升法学讲座介绍
为了弘扬学术、传播思想、树立典范,体现清华大学法学院对社会的影响力,兹设立清华大学钱端升法学讲座。
钱端升先生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历史上有特殊地位的杰出校友。钱先生1917年就读于清华,1924年从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到清华任教。他著作等身,是民国时期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也是新中国1954年宪法起草的立法顾问。他在清华(包括西南联大)培养了王铁崖、楼邦彦、龚祥瑞、陈体强、端木正等知名校友。钱端升先生也曾经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首任院长。中国政法大学还以钱端升先生之名发起设立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省部级奖),该奖已成为大陆法学界最重要的奖项之一。
作为与钱端升先生学习、工作关系最为密切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我们设立“清华大学钱端升法学讲座”,一方面是为了纪念清华法学教育史上的杰出校友和杰出教授;另一方面也是力争打造中国高校最顶尖的法学系列讲座,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