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要闻

“无人机与法律高峰论坛”启事

信息来源: 中国法学创新网 发布日期: 2017-05-09 浏览次数: 303

 一、无人机与法律 高峰论坛

  无人机(Unmanned Aerial Vehicle,缩写UAV)缩写 )广泛应用于军事、民用和科学研究领域。然而我国近期频频出现的无人机“黑飞”、 “闯入禁飞区域”和“扰航”为无人机的发展蒙上了阴影。如何才能有效地对无人机进行规范与管理,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讨论的重大问题。

  2017年6月22日将在深圳举办“无人机与法律高峰论坛” ,论坛将围绕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无人机与空域管理、无人机司法实务、无人机中外立法比较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讨。

  出席论坛的领导和发言嘉宾有中国法学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工业与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局、中国民航局法规司、国际航协法律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制日报社、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大疆公司、顺丰公司、中国民航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机场、广东机场、国航集团、东航集团、南航集团、中航信公司、大成、盈科、国浩、锦天城等律师事务所。

  为使本届论坛取得良好效果,请围绕论坛主题开展研究, 提交会议论文、报告或发言提纲。

  二、日程安排

  6月22日

  开幕式 (9:00—9:45)

  主旨发言 (10:00—11;20)

  专题论坛11:30—12:30

  14:00—17:30

  闭幕总结 17:30—18:00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

  协办单位: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

  四、报名时间

  拟参会人员请6月15日之前反馈会议回执和提交会议论文(报告)。

  五、会务事宜

  会议时间: 2017 年 6 月 22日。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明华国际会议中心(蛇口龟山路8号)

  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联系人:

  李锟: 15000239399

  刘胜军:13681305037

  会议论文邮箱:

  sjliu@cauc.edu.cn

  会议费用和住宿

  住宿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明华国际会议中心。会议不收会议费,参会者差旅、住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