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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法治高端论坛”在烟台成功召开

信息来源: 中国法学创新网 发布日期: 2017-05-31 浏览次数: 257

 2017年5月27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和烟台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法治高端论坛”在烟台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本次论坛以“全球化条件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调整与构建”为主题,参会代表为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天津大学、湖南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二十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及其他部门法的教授和学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也应邀参会,总共4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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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伊始,烟台大学副校长郭善利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向与会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郭禾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中心韩秀成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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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禾教授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和推动下,联合若干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组建“知识产权法治研究方阵”的实施情况,此次活动,就是其打造智库型高端论坛——“中国知识产权法治高端论坛”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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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秀成主任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的主要工作,并表示,法治精神下的法律规则应具有可执行性,知识产权法治不仅要追求法律规则的公平正义,更要追求法律执行的有效性。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更多的是深入研究我国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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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德教授对本次论坛的举办表达了殷切希冀,他认为此次论坛要结合我们国家目前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中的问题,以及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发展趋势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知识产权学者要立足于现实问题发出自己的声音,以学理基础为现实问题提供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推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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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论坛学术研讨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是“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总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研究员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董炳和教授等与会代表作了发言。与谈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禾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朱谢群教授与在场学者进行了交流。

  第二单元主题为“网络知识产权问题”,由唐广良教授主持,俞风雷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周林研究员、孟祥娟教授等代表发表了演讲。讨论环节,中国科学院大学闫文军教授等对发言作了点评。

  分论坛涉四个议题,分两组讨论。第一组的议题为“专利法问题研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教授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宋红松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张鹏博士等代表发言。第二议题“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问题研讨”由郭禾教授主持,湖南大学法学院喻玲教授等发表演讲。交流环节中,学者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之适用进行了激烈讨论,张平华教授认为次法条为倡导性的一般条款,而非法律责任确定条款。要在法律解释技术穷尽的前提下方可适用一般条款,防止向一般条款逃逸现象的发生。

  第二组的议题为“著作权法理论问题”及“全球化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管育鹰研究员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任广科庭长、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丁碧波等代表做了精彩发言。评议人烟台大学法学院宋红松教授和河北大学法学院宋慧献教授针对以上论题发表了评论并与参会代表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闭幕式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宋红松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致闭幕词。他对与会代表的到来与发言表示感谢,对此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嘱咐主办方与承办方对会议的成果加以总结。李明德教授表示,今年正值多法修订时期,与会学者要继续对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讨论,使此次论坛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

  本次论坛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探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全球化条件下的调整与构建。与会学者立足国情,对学理问题与现实问题各抒己见,厘清分歧,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通讯员:丁碧波 肖朦恺 孙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