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要闻

“法院与法学院的对话”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举办

信息来源: 中国法学创新网 发布日期: 2017-06-05 浏览次数: 243

blob.png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2日下午,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法院与法学院的对话——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西城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平谷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法学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与专家应邀参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冯培、副校长孙昊哲、教务处处长张学平,法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孙昊哲主持,孙校长首先介绍了出席会议的嘉宾,并代表学校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法院在中国法治建设中地位非常重要,法学院是法治人才培养的摇篮。因此,法院与法学院的对话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blob.png

  冯培书记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法院与法学院虽一字之差,但实现这种跨越却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如何实现这种跨越,是我们应当共同思考的问题。应当按照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清晰认知如何做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法治人才。

blob.png

  杜石平副会长指出,本次法院与法学院的高端对话,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作为北京市科技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市环境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单位,在法学研究、服务首都、建设献策、高端论坛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面对当前法学教学与法律实践的脱节,如何更好的为法学实践培养法治人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应该鼓励实践部门的人员走进法学院,法学院的老师去实践部门挂职。

  随后冯培书记向国家法官学院郝银钟副院长、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学军院长、西城区人民法院蔡慧永院长和平谷区人民法院祖鹏院长颁发兼职教授聘书。

blob.png

  接下来进入主题研讨阶段,主题研讨分为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由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主持,喻中院长首先代表法学院感谢与会嘉宾对首经贸法学院的支持与帮助。本单元共有七位专家学者作了主题发言。

blob.png

  首先发言的是国家法官学院郝银钟副院长,他作了“法律职业伦理的培育应当成为法学院法治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的主题发言,提出应当加强法律职业理论的培育,法学院应当开设法律职业伦理的课程,加强法律职业伦理的研究,在修改《法官法》等法律的过程中增设相关条款,并将其纳入司法考试的范围。

  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学军院长作了“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几点认识”的主题发言,认为法学院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存在一个人才供给的关系,从法院角度考量,法治人才培养要注重价值引导和专业训练,更加注重对法治信仰的培养;更加注重司法品德的培养;更加注重法律适用的培养,防止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过分脱节;加强对法治人才价值判断的培养。

blob.png

  北方工业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慧凝教授作了“法学类知识产权新专业建设”的主题发言,董教授首先介绍了北方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情况,特别是“法学+知识产权”等的复合培养模式。分享了北方工业大学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所作出的探索和经验。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教授作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做法与体会”的主题发言,吴教授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从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三个方面介绍了中央财经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做法和体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孟洲作了“教材对培养法治人才至关重要”的主题发言,徐教授结合自己参与马工程《经济法》教材编写的经历,指出法学教材就是学生的老师,一套优秀的法学教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学生学习法学理论的向导,是传播法学思想和法治文明理念的载体。

  清华大学法学院梁上上教授作了“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的主题发言,指出法院应当以裁判为中心,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新问题层出不穷,应从“三段论”走向“三角论”,围绕“价值、事实、逻辑”进行裁判。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应该更加关注中国问题,培养能够切实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法治人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处长张学平教授作了“我们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的主题发言,她首先肯定了法学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认为法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将从整体上反映国家的法治水平,应当从教材建设、培养模式、师资队伍等方面不断探索。教务处将继续支持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

  第二单元的主题研讨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教授主持,共有七位专家学者作了主题发言。

blob.png

  西城区人民法院蔡慧永院长作了“立德树人、尚法笃行——培育兼具国家情怀与专业精神的卓越法治人才”的主题发言,认为法治人才培养应该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自身角色的正确认识;科学的知识结构;正确的价值观和价值判断。这既是对法院法官的要求,也与法学院人才培养一脉相承。

  平谷区人民法院祖鹏院长作了“明德善法、知行合一——司法改革呼唤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主题发言,结合平谷法院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提出法治人才培养应当处理好几对关系:学科交叉性与重点亮点的关系;学生不同的发展定位和基础性学习的关系;德与术的关系;法学理论与中国实际的关系;中国问题与世界发展桥梁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教授作了“发挥案例教学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的主题发言,指出了为什么要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并从示范性案例与操作性案例的区分、模拟法庭的运用、案例教学中老师的引导作用、如何选择有价值的案例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柴荣教授作了“法治时代的人才需求”的主题发言,她结合自己负责本科教学的情况,以及北师大法学院暑期项目、瀚德实验班等的运行情况,分享了法治人才培养中的经验和体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作了“德法兼修、知行合一——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思考”的主题发言,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治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特色,以及与相关实务部门的交流,介绍了其经验和体会,并探讨了“双一流”背景下未来法治人才培养的方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李晓安教授作了“法律教育共同体与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题发言,她主要从法律职业教育共同体以及法院法学院共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并提出应当制定一个长效机制,让学生实习更加实质化。通过重大疑难案件的旁听、课题合作等方式,实现法院与法学院的对话。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姚宝华处长作了“从人民法院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才交流现状看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题发言,姚处长主要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双千计划、法学专家挂职、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联合培养博士后等制度的运行,介绍了法院与法学院对话交流的经验和体会,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探讨未来的完善之策。

  最后是自由发言和会议总结阶段,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教授主持了这一阶段的活动,与会嘉宾积极踊跃发言,就法治人才培养中法院与法学院如何开展交流与对话,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谢海霞教授作了总结发言,认为通过本次对话,大家达成了诸多共识,对未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材改革、课程设置等方面提出了非常好的思路。既要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传授,更要重视学生思想道德、价值判断、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不断思考法学院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