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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制比较与重构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7-12-17 浏览次数: 2

循环经济法制比较与重构

曲阳

华东政法大学

循环经济法制是工业化国家创制的新型法制。我国2008年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在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相较于德、日循环经济立法,我国“二元结构”的循环经济法制,应向循环管理一体化框架发展;我国推行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应由颁布回收目录方式向“特定废弃物”管理转型;回收系统构建应从依靠市场力量向增强环境管制过渡,推进“两网融合”。 

循环经济法制; 生产者延伸责任; 废弃物回收系统; 比较; 重构;

D92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