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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理解释的体系与方法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8-11-24 浏览次数: 1

作者:付玉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杨智宇(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

  

   要:文理解释是刑法解释的起点和边界,论理解释是刑法解释的根基和结点。正确适用论理解释首先应当确定其规范内容,即包括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而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等则应当属于文理解释的范畴。论理解释的适用并不要求穷尽一切方法,而是在多种解释方法存在冲突龃龉时,应当遵循一定的逻辑顺序,即体系解释优先,历史解释补足,目的解释限缩,旨在保障解释结果符合刑法的规范理性和社会生活的经验逻辑。由于刑法严禁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当论理解释的方法导致解释结论可能超出刑法文本的文义射程时,应当得出否定的结论,不能适用该解释方法。

 

关键词:刑法解释;文理解释;论理解释;罪刑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