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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不召回的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8-11-24 浏览次数: 2

作者:黎宏(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康爽(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

 

摘   要:对于缺陷产品不召回的刑事责任问题,应通过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理论进行分析。排他支配设定说从对因果进程设定排他性支配的角度,来限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范围,能够合理地解释产品召回义务:生产者是通过左右消费者对缺陷产品危险性的认知,而主动设定对“缺陷产品处于流通领域进而引发安全事故”这一因果进程的支配;在企业内部发生人事变更的情况下,继任者是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地位和权限,以中途介入的方式对因果进程的发展方向起到支配作用;产品缺陷致生损害的因果进程并不指向特定的消费者,因而无论是亲自购买产品的消费者还是其他第三人,都应当在保护范围之内。



关键词: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