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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治理多元格局中的党内法规

信息来源: 中国知网 发布日期: 2019-02-28 浏览次数: 76

论社区治理多元格局中的党内法规

陈光

大连理工大学

社区治理追求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格局。多元主体和多元规范是社区治理多元格局的题中之义。中国共产党既是社区治理的领导者,也是治理主体之一。社区治理的法治化要求党的领导规范化。党内法规作为直接调整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专门规范,在多元规范格局中具有开放性特点,即党内法规的规范效力具有外部性,同时能够在互动中促进国家制定法、公共政策、软法和民间法等规范的实施。善治应该是社区治理的价值定位和目标追求。理想的社区治理多元格局应秉持合作共享理念,在党的领导下选择多中心治理模式。将党内法规重新定位为一种"由内及外"的规范,明确宪法、法律的至上性等,有助于优化社区治理多元格局。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社会背景下社区治理多元规范结构的优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5CFX015;

社区治理; 多元格局; 党的领导; 开放性;

D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