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8卷
信息来源: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 2022-02-09 浏览次数: 10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试行)》《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
案例分析基于“多因子量化模型”精准核定证券虚陈述投资者损失——许某某等诉普天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维好协议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在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的认定标准——时和基金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案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对赌效力的认定原则——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某、陈某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上市公司对外关联担保的效力认定——上诉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上诉案资管计划作为司法拍卖竞买主体的资格审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某某执行案
共同保险中出单公司违法对外赔付的赔偿责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案
期货公司强行平仓权的行使及强行平仓损失的承担——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诉鲍某某期货强行平仓纠纷案信用卡收单机构与发卡行之间构成资金清算合同法律关系并据此承担相应合同义务——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诉交通银行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其他所有权纠纷案涉契约型私募基金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以115篇类案数据分析报告为基础世行评估语境下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以上海法院证券群体诉讼制度改革对“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提升为重点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研究——以民营企业融资纠纷案件为视角1.基于“多因子量化模型”精准核定证券虚陈述投资者损失——许某某等诉普天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者:张文婷(法学硕士,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阮申正(法学硕士,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三庭法官助理)
2.涉维好协议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在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的认定标准——时和基金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案作者:崔婕(法学博士,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刘凌钒(法学硕士,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作者:孙倩(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翟爽(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
5.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对赌效力的认定原则——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某、陈某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作者:杨晖(法学博士,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
6.上市公司对外关联担保的效力认定——上诉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上诉案
7.资管计划作为司法拍卖竞买主体的资格审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某某执行案作者:杨现正(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法官),刘翔(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8.共同保险中出单公司违法对外赔付的赔偿责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案
9.期货公司强行平仓权的行使及强行平仓损失的承担——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诉鲍某某期货强行平仓纠纷案作者:崔婕(法学博士,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
10.信用卡收单机构与发卡行之间构成资金清算合同法律关系并据此承担相应合同义务——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诉交通银行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其他所有权纠纷案作者:任静远(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审判团队负责人、法官)作者: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课题组(沙洵、张文婷、阮申正)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从维护金融秩序角度和公平角度出发,对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倾向于否认其效力。合同法颁布后,位阶较低的行政规定不再作为法院判断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据,司法实践逐渐放宽了对金融合同中保底条款的限制。在金融监管领域,主管部门分别对信托、证券、基金、银行理财等不同业务中的保底条款作出了有所区分的限制。根据宏观金融风险的大小,不同时期的监管强度亦有所不同。2018年后,随着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日益趋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出台严格禁止了金融机构刚兑,对于金融合同保底条款的司法政策亦与监管政策逐渐趋同。但民事裁判与行政监管在功能、范围及手段上仍存在一定的差异,故对于金融领域的规范,司法及行政监管宜根据自身定位协调互补,以更好实现社会治理目标。
2.涉契约型私募基金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以115篇类案数据分析报告为基础作者: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课题组(单素华、孙倩、黄佩蕾)内容摘要:契约型私募基金设立程序简单、决策效率高,受到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亲睐。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公司、合伙等法人组织形式,但又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较多。本文以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对公开法律文书中涉契约型私募基金民事案件的争议焦点、裁判规则进行了梳理。在总结案件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基金募集、投资、管理及退出四个阶段以及基金内部、外部纠纷划分标准,对其中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逐一分析,包括基金合同的性质、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责任边界、增信文件的性质与效力认定、对赌协议的效力等。本文结合“九民纪要”相关规定的精神,对此类纠纷的审理思路进行研究,为该类案件的风险防范及适法统一提供对策建议。
3.世行评估语境下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以上海法院证券群体诉讼制度改革对“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提升为重点作者:上海金融法院课题组(林晓镍、单素华、沈竹莺、朱颖琦、黄佩蕾)内容摘要: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建立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为当前最具应用广泛性、体系科学性及评价权威性的国际性营商环境衡量体系。上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全国首创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率先实践代表人诉讼制度,着力抓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为上海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本文对照世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评价的方法论,重点分析证券群体诉讼改革对“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两项指标的影响,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对策和建议。
内容摘要: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和发展方兴未艾。区块链技术自产生以来,已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部分领域内的应用已经较为成熟。但从总体来看,区块链的运用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区块链技术发展与人们的设想还有较大差距,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对目前社会秩序的冲击也并未十分明显。但在当前信息科技发展环境下,技术的发展不是孤立的,区块链的运用和发展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相互结合,在技术之间的相互带动和组合下,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成果,一旦与某项技术结合产生突破性的应用,则会在短时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应用。运用“区块链技术——社会秩序——法律秩序”这一研究路径,通过分析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模式,结合当前区块链技术运用较为成熟的相关领域,试图对目前区块链技术带给经济社会秩序具体变动进行梳理,以期提供一种法律应对视角。
5.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研究——以民营企业融资纠纷案件为视角作者:上海金融法院课题组:肖凯(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竹莺(上海金融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张文婷(上海金融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童蕾(上海金融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瞿峥(上海金融法院法官助理),金琪睿(上海交通大学法科特班硕士生)内容摘要:我国在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上睿智地选择了法治之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从司法角度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增加民营企业的司法获得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司法职能。本文以上海金融法院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间审结的涉民营企业融资纠纷案件为实证样本,梳理归纳得出民营企业融资纠纷法律风险的主要特点为:纠纷案由较为集中,包括金融借款、融资租赁、公司债券等合同;连环债问题较为严重,群体性纠纷呈上升趋势;融资纠纷审理难度大,融资主体多等。本文着重剖析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基本原因,提出涉民营企业融资纠纷案件审理五项原则,并就民营企业融资纠纷案件中对赌协议、新型担保、民间借贷三方面法律争议提出针对性审理原则。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纠纷 新型担保 对赌协议 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