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2026年第01期目录及摘要
信息来源: 暨南学报 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 2023-08-31 浏览次数: 1734
第1期摘要
五年规划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建构
作 者:陈金龙、杨尹凌翰,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制定五年规划来科学谋划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五年规划蕴含理论创新,并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优势、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进行了深入阐释,丰富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内涵。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发展主要体现为发展目标定位、实践方式、发展方式、发展阶段定位的“阶梯式递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优势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主要诠释了“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战略任务、重大举措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五年规划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建构,实现了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紧密结合,连续性与发展性相结合,历史、现在和未来的有机统一,中国立场与世界眼光的有机统一,彰显了五年规划的理论建构功能。
关键词:五年规划;中国式现代化;阶梯式递进;独特优势;内在逻辑
从“共契”到“融创”:
“第二个结合”与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文化生命体的生成研究
作 者:程京武,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暨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朱志敏,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摘 要:构建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第二个结合”为理论指引,通过“基础—过程—目标”的分析架构,系统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生成逻辑。剖析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明的“双重奠基”作用,从源头上解答了文化生成的要素构成问题。揭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明从“本质共契”到“体系融创”的动态转化机制,阐明了文化生成的过程逻辑。明确以“四力”为表征的对象性产出,确立了文化生成的目标指向与实践归宿。聚焦“双重奠基—共契融创—‘四力’产出”的逻辑主线,进一步理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生成机理与生成目标,旨在深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为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提供学理支撑。
关键词:“第二个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华文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文化生命体
华侨华人与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
逻辑理路与政策意义
作 者:陈奕平,暨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曹锦洲,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摘 要: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门户,在全国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而华侨华人是粤港澳大湾区对外交流的重要纽带和桥梁。鉴于二者间的密切联系,华侨华人与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可以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研究的新课题。新时代华侨华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的逻辑进路在于,华侨华人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通过多种平台和机制,从经济、科创和文化等多个维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对外开放。华侨华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的动因可以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在于他们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真切期盼,另一方面在于粤港澳大湾区为华侨华人提供了实现自我价值的结构性机会。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当下,粤港澳大湾区应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汇聚全球侨胞力量共建世界一流湾区,同时为华侨华人在大湾区实现理想抱负提供更广阔的政策空间。
关键词:华侨华人;粤港澳大湾区;逻辑理路;政策意义
华侨华人在中国现代化
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作 者:郭克莎、秦金山,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摘 要:本文在界定华侨华人和中国现代化概念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华侨华人在中国现代化发展中的长期历史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华侨华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的作用日益凸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华侨华人成为参与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华侨华人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对国家文化发展的推动不断深入,对国家科技发展的贡献不断上升,对国家外交发展的影响不断扩大。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要更加重视发挥好华侨华人的战略性作用。这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增强相关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要防止对华侨华人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作用重视不够;二是要改变以往发挥华侨华人作用的一般观念和方式;三是要注重根据新的国内国际形势调整完善华侨华人政策。
关键词:华侨华人;中国式现代化;独特优势;战略性作用;侨务政策
论宋代小说刊刻的特色
作 者:程国赋,暨南大学文学院。
摘 要:宋代的出版印刷业兴盛发达,刻本众多,但散佚严重。迄今为止,有关宋代的小说出版,无论是文献资料的统计还是在理论研究等层面,都相当匮乏。本文除根据现存的宋代小说刊本以外,主要从宋、元、明、清正史《艺文志》以及历代相关书目著录、笔记、文集、方志等相关文献中爬梳抉剔,搜集文献,探讨宋代小说出版情况。笔者经统计认为,宋刊小说共有109种,在此基础上,从刊刻地域广,形成几大小说刊刻中心;刊刻单位、机构、刊刻者身份多元化;盗版现象较为突出;刊刻形态丰富多样等几个方面阐述宋代小说刊刻的特色,试图以出版文化的独特视角考察宋代小说发展的整体面貌及其刊刻、流传的历程和规律。
关键词:宋代小说;刊刻;特色
静嘉堂藏珍本宋元文集与宋元史研究
作 者:陈广恩,暨南大学文学院。
摘 要:日本静嘉堂文库因为收藏了清末藏书家陆心源皕宋楼、十万卷楼旧藏宋元古本而驰名中外,成为国外收藏汉籍之翘楚。其所藏宋元文集,不乏宋元古本、稀见明刊本及明人抄本,因此版本价值非常珍贵。遴选其中的珍本宋元文集进行整理出版,无疑会为学界尤其是宋元史学界提供一批尚未公布的新材料。围绕这些珍本宋元文集展开专题探讨,对于推进和深化宋元时期历史、文化、社会诸问题的研究,亦具有相应的学术价值。而中外学者围绕珍本宋元文集展开的关于宋元史研究的合作,则推进了网络时代的国际学术共同研究。
关键词:静嘉堂;宋元;文集;珍本;宋元史
图像的“褶皱”:
图像的形式之变及其社会阐释模式
——兼论图像阐释学的文化逻辑问题
作 者:刘涛,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图像在其生命历程中,往往承受着诸多力量、话语、欲望的塑造——无论是作者的重绘或重刻,还是他人的临摹或翻刻,图像由此呈现出一定的形变。图像的形式之变已然上升为一个有待回应的图像阐释学问题。如同一个有待“展开”的视觉“褶皱”,图像中的“变化”是图像观念史研究的重要阐释“入口”,其中潜藏着图像形式与社会观念之间的接合密码和转化语言。因此,图像阐释学亟待探索和发展以“形变”为方法的社会阐释模式:一方面将形变视为一种生成之物,探讨图像变化背后的连接模式;另一方面将形变视为一个意义事件,探讨图像变化深层的社会逻辑。相应地,图像的社会阐释模式主要包括三个阐释层次——“有何变化”旨在打开图像本体维度的形式逻辑;“为何变化”旨在回应图像传播维度的功能逻辑;“变化何为”旨在发掘图像观念维度的文化逻辑。为了阐明图像的社会阐释方法,本文进一步聚焦于著名版画家古元在延安时期先后创作的版画《离婚诉》(1940/1942年),研究发现,在“文艺下乡”和整风运动语境下,《离婚诉》的形式之变悄然诉说着一场正在发生的社会文化之变。
关键词:图像社会学;图像阐释;形式之变;褶皱;古元;《离婚诉》
主持人语:人工智能时代法理学基本概念的变革
张文显,吉林大学法学院。
人工智能对法律主体的挑战:
一个存在论的反思
作 者:朱振,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律主体概念有着源远流长的学术传统,既拥有伦理内涵,又是法律技术的创造物。人工智能有可能对法律主体概念构成根本性挑战,因为强人工智能具有一定的理性反思能力和自主决策能力,正逐渐摆脱纯工具色彩,进而深度参与人类生活。但人类的法律制度具有自己特定的存在论基础,如果脱离这一基础,就无法理解和解释现有法律和道德规则的内容及其价值。人工智能具有完全不同的存在论基础,人类和人工智能在存在论的基础条件上有着巨大差异,这导致二者很难协调一致并共用一套规则。如果赋予强人工智能完全的法律主体地位,有可能对人类法律文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是不得不警醒的。当然,这并不排斥人工智能可以具有法律上的技术性人格,这一点可能正是以后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设计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存在论
法律行为概念及其在
人工智能时代的重构
作 者: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人工智能时代对作为法学基本范畴的法律行为带来了挑战。传统上,狭义法律行为概念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意思”与“表示”在逻辑上被划分为两个阶段,并存在着从“意思”到“表示”的内在逻辑链条。它不仅限于民事领域,而是普遍法领域中的基本概念。人工智能时代或将放弃“意思→表示”的内在逻辑链条,仅将表示行为保留为法律行为概念的要素,从而将这一概念重构为“无需意思的表示行为”。由此,虽然法律行为作为“普遍法领域中的基本概念”之角色得以维系,其“依据上位法律规范制定下位法律规范”的功能定位也未受到损害,但有蜕变为彻底客观化的功能主义概念之嫌。
关键词: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程式化;功能主义
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责任概念的
阐释困境及内涵重塑
作 者:资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传统法律责任概念的经典解释框架,以明确的可归责行为与主体、清晰的因果关系以及可预测的损害后果为前提。人工智能的自主性与黑箱特性,使得违法行为与责任承担的关联断裂、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模糊、损害结果范围不可控,对经典解释框架构成巨大挑战。对此应当重塑法律责任内涵:认定前提从行为违反义务转变至发生损害结果,以风险关联替代因果关系,功能定位以系统性预防为主要目标。新型法律责任概念的第一性义务更侧重于抽象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二性义务则扩展到缺陷修复、持续风险防控以及未来危害预防的系统性责任。其责任主体虽然多元,但均需具备意志自由与理性选择能力。其责任形态则表现为结构化的风险预防义务。
关键词:法律责任;系统性预防责任;人工智能
产业生命周期视角下
财政补贴特征与效果分析
作 者:刘志彪,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刘冬惠,南京大学商学院;王兵,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
摘 要:中国已初步形成面向传统与新兴产业的差异化财政支持框架,但财政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效率仍存在优化空间。本文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系统评估了2007—2022年中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中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的补贴特征与政策效果。研究发现:一是财政补贴在产业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错配问题较为突出。二是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产业企业异质性特征对财政补贴工具的作用机制存在显著影响。三是产业政策的强选择性与地方政府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是制约财政补贴效率提升的关键因素。为实现财政补贴政策的精准赋能与动态适配,应重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补贴分工体系,强化中央主导型政策的战略引领作用;建立分阶段的财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财政补贴政策工具与产业生命周期的动态适配;深化财政补贴方式的竞争性与市场化改革,以需求牵引激活创新生态;完善财政补贴管理的法治化与透明化机制,规范政策执行的全生命周期治理。
关键词:产业生命周期;财政补贴;产业政策;政策评估
房价、人力资本流动与中国创新困境
作 者:张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任元明,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姣姣,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摘 要:在中国房地产市场长期高位运行并于近年进入调整阶段的背景下,系统评估房价水平对创新能力的影响,对于理解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深层约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人力资本配置视角出发,构建包含房地产部门与创新部门的理论框架,分析房价水平通过影响人力资本在部门间配置对城市创新能力产生的作用机制,并基于2005—2021年中国地级市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第一,房地产价格在快速上涨阶段,对地区创新能力具有显著抑制效应,而“房住不炒”政策提出后这种效应得到显著缓解;第二,高房价并未同步推动地区工资水平上升,反而推高房价工资比,通过显著提高创新人才的居住与定居成本,削弱了地区对创新人才的吸引与集聚能力;第三,人力资本流动受限和创新人才配置扭曲,是高房价抑制地区创新能力的重要传导机制。本文的研究为在房地产市场调整背景下,统筹房地产调控与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经验证据和政策参考。
关键词:房价;创新能力;抑制效应;人力资本流动;中国创新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