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396

1、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均为经教育部批准录取的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2、请与201296凭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彩照十张到研究生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提前来校报到的考生请自行解决住宿。

 

3、  生源地为上海市的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户口为上海市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至我校),生源地为上海市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管辖派出所:上海市公安局夏阳派出所。报到时请迁移者务必带好本人户口迁移证。

 

4、  考生须办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团员关系迁移手续。由县级以上具有全国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迁移外地党员关系,介绍信题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迁移本市党员关系介绍信题头为“上海政法学院党委组织部”,团员关系转至“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介绍信一般均有有效期,开学一周内交我校研究生部,切勿过早办理。

对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本人须于报到时将党员或积极分子材料交至研究生部。如上述材料已随个人档案转至我校,须向研究生部说明,由研究生部予以核查。

录取为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转户口、党团员组织关系、档案。

 

5、  我校2012年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为公费。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年,按学制三年缴费。住宿标准为3/间(三室一厅共住9人,配置独立卫生间),住宿费1200/学年,住宿用品自备,学校不统一购买。

 

6、考生入学后,依据自愿原则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缴纳相应的意外伤害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费。自愿参加保险者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参加保险者,出险时由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费用,未参加保险者,出险时费用自理。

 

7、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hupl.edu.cn/),相关安排如有变动,我们会及时在研究生部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研究生部

                                                   二○一二年六月

                                             

附:行车路线:

从上海火车站来我校乘车路线:

1、上海火车站乘轨道交通3/4号线——宜山路站,换乘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转沪陈线或松青线或青松线——上海政法学院;

2、上海火车站乘轨道交通1号线——徐家汇站,换乘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转沪陈线或松青线或青松线——上海政法学院;

从上海南站来我校乘车路线:

1、上海南站乘轨道交通3号线——宜山路站,换乘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转沪陈线或松青线或青松线——上海政法学院;

2、上海南站乘轨道交通1号线——徐家汇站,换乘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转沪陈线或松青线或青松线——上海政法学院;

从浦东机场来我校乘车路线:

浦东机场乘机场大巴——徐家汇,换乘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转沪陈线或松青线或青松线——上海政法学院;

从虹桥机场、虹桥火车站来我校乘车路线:

虹桥1/2号航站楼、虹桥火车站乘轨道交通10号线——虹桥路站,换乘轨道交通3/4号线——宜山路站,换乘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转沪陈线或松青线或青松线——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