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9月24日正式启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596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确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学位【201146号)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确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的通知》(沪学位【201111号)有关文件精神,上海政法学院20117月被批复确认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2012年起,招收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三个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网上咨询时间为2011924—268:00—16:00925—29日为预报名阶段,1010—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其中预报名阶段主要安排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与正式报名同样有效。在两个报名阶段中,考生每天9:00—22:00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 http://yz.chsi.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招生简章和报名详情可参见招生信息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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