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招收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相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127

 

我校招收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将于4月中旬进行。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因时间紧迫,我校将不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照片一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打印件。学历在线认证具体打印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获12位验证码。如在线验证不成功,考生需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申请书面学历认证。程序如下:申请人须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
  无教育部学历认证件的非应届考生将不能参加复试。请非应届考生务必提前做好学历认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学生证属电子卡的应届本科生须出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各类“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4、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或司法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研究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总分可加10分。复试报到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并将复印件交给所报考学院。
  6、考生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部‘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