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121

各级团总支: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校园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的成果,根据上海市教育提出的《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围绕五四青年节这一契机,校团委决定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举办首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文化艺术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三观”“三热爱”,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校学生文化艺术教育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我的中国梦”。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教育引导青年学生追求成长发展的个人理想与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人生活得更好的社会理想结合起来,统一在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奋斗精神。活动应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各项活动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将成立首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机构设置如下:

组委会主任:谢根华

组委会副主任:陆嵬

组委会成员:蒋存耀 孙留华 田佳

特聘指导教师:曾嵘 郭丽娟 顾圣婴(外聘)陈芸昀(外聘)

组委会下设活动推进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7),田佳任主任,毛逸华(学生)、林成敏(学生)任副主任,秘书员魏丹丹、宓婉婷、周楚彤、刘君婷、邓欣蕊、朱莹莹、郑如芸、许晓姁,其它成员由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学生组成。

各二级学院、协会也应成立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工作小组,与团委工作小组密切联系,统筹安排好本学院活动落实工作,及时制订活动推行实施方案,结合本届校园文化节活动的宗旨和主题,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本届艺术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项目和形式

本届艺术节开展的活动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论坛类。如:学生辩论赛、校园文化活动论坛、艺术大讲堂等。

(二)竞技类。如:英语诵读大赛、知识竞赛、摄影大赛、DV制作大赛等。

(三)展览类。如:书画展、手工艺制作展等。

(四)文艺表演类。如:主题晚会。

四、活动要求

以各级团总支和各学生组织为申报单位,积极申报承办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3月22日前报送团委校园文化节活动组田佳老师,通过规划决定是否开展。各单位应对优秀项目进行及时的新闻报道并存档。

五、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节将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策划奖、优秀参与奖,设立最佳作品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创意奖等单项奖,并在艺术节闭幕式颁奖晚会上公布所有奖项归属(具体评奖细则另行公布)。

六、经费资助

团委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将根据评选情况,给予二级学院不同资助。

(一)一级资助3000元。根据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通知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并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广泛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每个学生有机会参加至少一项文化艺术活动。各项内容围绕主题,意义鲜明,有独特创意,艺术作品、活动质量高,效果好。

(二)二级资助1500元。根据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通知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学生参与积极性高,活动主题鲜明,有精品项目活动,突破以往成效。

    (三)三级资助500元。活动开展不够普及,内容形式多但不精,以娱乐目的为主。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