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115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处、办:

20139月,我校招录的2013级硕士研究生正式入学。为做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担任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请的具体条件请查看《上海政法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部网站“规章制度”栏目)。

3、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学科及研究方向应与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和研究方向信息如下:

4、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研究生部“资源下载”栏目下载,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并提交近三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审核后,申请人提供的原件予以返还,复印件留研究生部存档。

5、研究生部初审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确定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6、2012年已遴选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师,本次不参加遴选。

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本部门教师申报,并于 6月9日下班前将申请表》和相关成果的原件、复印件交至求实楼315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