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6级学硕、2017级法本法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2-28浏览次数:1948

上海政法学院2016级学硕、2017级法本法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流程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要求

备注

1

申请人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20183月—5

1、根据所学法律知识,结合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务热点,初步选定一个或多个论文题目。
2
、通过图书馆及相关学术论文数据库,检索近五年与本人所选题目相同或近似的博、硕士学位论文、中外文著作、期刊(含论文集)论文等文献资料,并在对其充分阅读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填写报告表。
3
、报告表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处存档。

初步选定多个论文题目的,应分别填写报告表;指导教师只需在审核通过的报告表上签署意见。

2

申请人提交文献综述

20183月—5

1、文献综述应在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文献和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撰写。
2
、文献综述应当对选题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凝炼,并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述评。

导师对文献综述认真审查,文献综述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开题。

3

论文开题报告会

20186

1、开题报告应附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表。
2
、开题报告小组就申请人所做的开题报告,提出问题或建设性意见;申请人应注意吸收、采纳评审小组形成的意见。
3
、开题论证小组对论文的选题、逻辑框架、写作规范、新意、资料收集情况及所参阅的主要文献、研究方案是否可行及不足之处等作出综合评价。
4
、开题论证小组组长、组员签字。

1、开题报告通过后,申请人开始撰写论文初稿。
2
、开题报告未通过的,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举行开题报告会;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开题报告修改或修改后的开题报告仍不能获得通过的,应按规定申请推迟论文答辩。
3
、开题报告评议组组成及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硕士点确定。
4
、开题后硕士点上报论文题目,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开题通过的论文题目此后不能更换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