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瑭博士应邀来我校做“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的学术讲座

发布者:方瑜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3626

20181120下午,应我校科研处、研究生处邀请,上海海事大学唐瑭博士在我校为研究生作了题为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的讲座。本次讲座在我校B1-306会议室举行,我校研究生处处长赵俊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上海海事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等校内外学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伊始,唐博士分三个层次逐步深入分析了环境行政执法中的法治精神。她首先强调了要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新局面的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内涵,要更加注重程序正义,实现法治精神的中国化。在此基础上,她向同学说明环境法治精神应体现环境法注重环境正义、环境保护、生态中心主义的立法精神,要克服“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唐博士说道,环境行政执法中的法治精神就是要在“16字方针”的基础上实现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正外部化和对正当程序的追求。唐博士通过辛普森杀妻案、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各种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环境行政执法中的法治精神,让同学们认识到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程序正义、环境正义的重要性,环境行政执法要配合实现环境法的价值。

接下来,唐博士分析了环境行政处罚在环境体系中的定位、环境行政处罚的法律方法、环境行政出发的基本要点等实践问题。在此,她阐释了环境法律关系实际调整的仍然是以环境资源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环境司法属于环境民事法律关系、环境执法属于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环境行政执法以《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律体系为执法依据,我国目前的环境法体系仍然处于行政管理的框架。在环境司法救济中,由于审批权与决策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导致环保部门总是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唐瑭老师向同学们强调了学会分析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唐瑭老师通过梳理环境污染案件、环境生态保护案件、环评审批案件、环保督察等相关典型案例,使同学们对我国的环境行政执法实践变化的趋势和原因有了深刻的理解。同时也让同学们认识到案例分析对于学习和理解国内外环境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最后,唐瑭老师在座师生进行了精彩的互动交流。同学们唐瑭老师就环评审批、环境损害赔偿等问题积极发问唐瑭老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研究生处处长赵俊对唐瑭博士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环境行政执法的依据和目标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环境行政执法与行政法、环境法的关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环境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方面有了较多收获,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王琴玉撰稿、王之竹摄影)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