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张璐教授应邀来我校举办“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与增进”专题讲座

发布者:方瑜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3867

11月20日晚,应我校科研处、研究生处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张璐教授为我校研究生做了题为“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与增进”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研究生处处长赵俊主持并评议,上海海事大学唐瑭老师、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研究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张璐教授首先从我国环境法领域管理体制、学科建设、司法实践出发出发,充分肯定了环境法发展的成就,但他同时也分析了环境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张璐教授指出在我国环境法学相对于主流法学的疏离和法学消减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他认为,在知识外源型研究范式影响下,因为外源型学术资源的严重缺乏而导致的后继乏力,是中国环境法学在法学研究中逐渐由“先进”沦为“后进”的重要原因。而环境法学在方法论上的泛技术化、环境法实践的行政管理化、环境法实施的政策化造成了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对此,要使环境法研究回归到法学上必须澄清环境利益与环境法上的利益;要增进环境法学的法学属性必须协调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利益、协调环境法部门内的利益,在实践中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

在本次讲座中,张璐教授对复杂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透彻解读,充分展示了他深厚的学术底蕴和精准生动的语言个性。因为张璐教授幽默的讲述,会场上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和欢笑声。

随后,研究生处处长赵俊就张璐教授的讲座进行了评议。赵俊首先对张璐教授讲座进行了高度评价。她说本次报告体现了张璐教授学术研究的一贯特色逻辑缜密,思维清晰;也体现了张璐教授学术报告的一贯风格:语言风趣幽默,言之有物,这种思维水平与语言风格都值得我们学习其次,关于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与增进,她认为,张璐教授有勇气也有能力去研究这个问题,要在传统部门法中寻找到与环境法形成共鸣的地方,要保持学术研究的说服性、逻辑性与理性,不盲目追逐热点,力求回归法理根源,着力解决环境法基本理念问题。

本次讲座展现了张璐教授的审慎思考,他坚定探索我国环境法学发展应有的路径和方向,必将为我国环境法的法学回归与增进提供有益的理论参照。(王之竹撰稿、王怡冉摄影)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