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遴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批法律实习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何也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1180

关于开展遴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批法律实习生》候选人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选拔法律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赴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实习。实习期限为5个月,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实习人员需全程全职参与实习,工作时间与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我校可推荐2名硕士研究生作为候选人,最终是否能够进入最高院实习由最高院或我校另行通知。

实习期间,最高院会同我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法律实习生免费在最高院机关食堂就餐,可使用法律图书馆、电子数据库等服务设施。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报名表接收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6日截止,过期不候。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到邮箱:shuplyjsbgs@163.com。

详情请阅读公告。公告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nw4IAOaS0DAPilMxO_yKoA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