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最高院第九批实习研究生遴选结果公示

发布者:何也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1823


自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发布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过报名,研究生处收到了众多优秀研究生的报名简历。9月17日上午,研究生处卫磊副处长、袁远科长和邓雯萍老师组成面试组,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对全体报名同学进行了面试(放弃遴选的除外)。


根据报名同学的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经历、科研成果和面试情况等综合因素,遴选出两位候选人(下表)。

 


根据最高院有关规定,候选人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后方可入院实习。如候选人最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实习,应当严格遵守最高院有关纪律,自觉维护我校形象。同时在实习期间应当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遇到问题及时向实习部门和学校反映。

 

现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在9月18日下午四点前向研究生处袁老师反映。电话:39227001。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