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上海政法学院博导大讲堂系列第九期讲座在汇知楼107室举办,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主讲。申卫星教授以“数据产权: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为主题,生动阐明了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在当今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在数据所有权和数据用益权两权分离的基础上,以数据用益权为基础性权利,要将数据三权分置方案纳入数据产权分立的理论框架中,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场兼具学术前沿视角与实践价值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研究生处、经济法学院共同主办,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罗立刚教授主持本场讲座。
申教授就《数据二十条》的架构进行展开,重点解析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四部分主要内容。从不同学界的学者对于数据确权问题的争议引入本次讲座的重点问题即是否要进行数据确权,而后申教授采用“确权—析权—限权”的分析路径,并结合“公地悲剧”、“丛林法则”等理论和司法实践案例,从程序与实体双重维度出发讨论了如何进行赋权,不同种类的数据应赋权给哪些主体。
在数据产权权利构建方面,申教授提出了引人深思的“三次分离”架构(客体、主体、内容分离),并沿着数据价值创造的线性形态,清晰阐述了从数据资源所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到数据产品经营权的“三阶段”确权路径。他特别强调了从传统“所有权与用益权两权分离”到“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确权思路,指出“三权”可视为数据用益权在不同阶段的具体表现。
本场讲座内容极具前沿性,为在场师生厘清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发展脉络,提供了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价值的思考方向,引发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广泛共鸣和热烈讨论。
研究生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