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马腾跃发布时间:2026-06-09浏览次数:10

一、拟录取信息查询

即日起至2026618,考生可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yz.shupl.edu.cn,以下简称“研招系统”),选择【博士申请考核制】模块,查询和办理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


二、填写寄送《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均需完成《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填写与寄送,表格请在研招系统【博士申请考核制】模块下“拟录取信息补充”功能菜单中下载,填妥表格中相应内容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经负责人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的《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纸质版原件于2026618日前寄送至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与学生管理科顾老师收),邮编201701,联系电话021-39227142,建议采用EMS或顺丰标快邮寄,扫描电子版请上传至研招系统(表格下载处回传)。


三、调档

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调档函请在研招系统【博士申请考核制】模块下“拟录取信息补充”功能菜单中下载,按照实际情况在抬头处填写档案保管单位,并于2026910日前采用EMS或者机要的方式将档案寄送至我校档案接收信息详见调档函。

注意: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无需调档。


四、签订、寄送定向培养协议

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签署《上海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表格请在研招系统【博士申请考核制】模块下“拟录取信息补充”功能菜单中下载,签署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请于2026618日前将寄送至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与学生管理科顾老师收),邮编201701,联系电话021-39227142,建议采用EMS或顺丰标快邮寄。


五、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

1.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登录研招系统对“联系方式”中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地址上报期间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

2.该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请同学们务必于629日前确认完毕,我校将按此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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